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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广东】佛山市创辉达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虚伪内容的广告被处分

来源:m6手机网页版登录    发布时间:2024-04-23 08:53:29

  佛山市创辉达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虚伪内容的广告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应予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则,发布虚伪广告的,由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核算或许显着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核算或许显着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能够撤消营业执照,并由广告检查机关吊销广告检查同意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检查请求。”的规则,鉴于当事人已对上述广告进行整改,决议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处分:罚款4200元。